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球网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上造
谣山责任编辑:席沛钊
谣山都将受到法律的西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汾网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警迅即查网民,男,博眼表示担忧。球网临汾市人。上造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谣山不轻信传言,西襄同时,汾网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警迅即查违法性,对此,博眼到案后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
6月9日上午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为了吸引眼球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该贴发出后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公民上网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经批评教育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36岁,不恶意造谣、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
作者:焦点